- 积分
- 25109
- 威望
-
- 社区币
-
- 推广贡献
-
- 矿工
-
- 搜索票
-
- 奖券
-
|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
×
本帖最后由 kkokone 于 2024-5-24 15:06 编辑
+ l a ]& w9 e6 e- D' ^2 l. o) V9 [7 Y/ y! U) b& A
上海静安,一男子去采耳店找了位女技师服务,二人还发生了关系,事后付了695元的采耳费。谁知两个月后,警方从女技师的交易记录找查到了男子,于是对男子采取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# y# b& U8 M9 j% R U r6 l男子不服,他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,要求撤销处罚。法院这样判!7 i; q9 U8 W$ s; x
事发当天,男子徐某闲来无事,就独自来到一个小巷子里的一家采耳店消费。在老板的推荐下,徐某选择了女技师谭某为其服务。后在谭某的带领下,徐某进入了一个包间。1 U% r1 Q0 M" j0 c& V- X
在整个采耳过程中,徐某与谭某愉快的交流着。突然,徐某尝试询问谭某是否愿意发生关系,并表示会给足够的报酬。谭某考虑再三后便同意了,二人就在包间里满足了彼此。事情办完后,徐某向谭某支付了695元,便匆匆离开了。) U+ \4 n( [# ^* l" q Q( o2 i
谁曾想在2个月后,警方接到举报并查获了这家采耳店。随后,谭某的交易记录被警方翻了出来。后警方将相关嫌疑人一一传唤到案,足足有150多人,而徐某正是其中之一。
, R0 }( q! M0 L0 k; w [- n2 A* r6 b经过谭某的指认,徐某被警方认定构成pc,故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,并下发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和《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》,徐某和徐某的家属均签字确认。' y* z) S$ t' d$ M5 x
可事后,徐某越想越不服气,这都过去2个月的事了,现在还来抓人,已经过了时效了。况且,徐某认为自己只和谭某见过一次面,而且已经2个多月没在见过了,谭某根本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来的,应该是公安机关滥用职权,让谭某点到哪个就罚哪个。之后,徐某便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,要求撤销处罚。
' O9 `# ?+ S/ [) V那从法律上来讲,徐某能否打赢这场官司呢?
& ]$ g% B% R2 F/ Z2 d一、先确认徐某是否存在pc的事实。由于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案件,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34条规定,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,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。也就是说,公安机关得证明徐某存在pc的事实。5 D" h$ Y: E) z8 q$ L5 P2 s) T) d
在法庭上,公安机关提交了以下证据:
2 `4 m2 n- d% ~5 f/ E# k1、对徐某的询问笔录并有徐某的签字确认,拟证明徐某自己承认了pc事实。5 m/ C, M M2 z; m
2、采耳店的服务价目表以及徐某的转账记录,拟证明这是695元超出了一般采耳的费用,超出部分属于嫖资。* d1 i# d0 A; N ^
3、谭某的询问笔录以及指认视频,拟证明谭某承认与徐某发生了不正当交易行为。6 G3 q7 e9 O% G& R5 N; @6 I
综上,可以证明徐某存在pc事实。- X2 ?# j- }- r
二、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。
8 t4 [5 ?" c$ J, V. d4 B' B首先,徐某认为此事超过了2个月,公安机关就不能处罚了,但是这个说法没有法律依据。
% \7 n1 R; a* }, U1 B1 Z. P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2条规定,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,不再处罚。也就是说,自徐某的pc事实成立后超过6个月的,公安机关才不能处罚,而徐某pc才发生2个月后就被发现了,所以并未过处罚时效。, U: T) o% F: y
其次,既然徐某的pc事实成立,且徐某未能提交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不合法的证据,那应当予以处罚。
3 V) B3 I# [7 A$ w5 @- N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6条规定,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$ G* Y8 H) b2 l- g# r
在上述规定中,情节较轻的情形,一般表现为: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,但是尚未发生关系的。
; \5 E5 f" u7 g! W* P本案中,徐某不仅与谭某谈妥了价格,也发生了关系,事后支付了对价,这并不符合情节较轻的情形。! X' f4 n, l- z U3 N
综上,公安机关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,符合法律规定,且裁量适当。最终,法院判决驳回了徐某的诉请。 联系时请说是在同城对对碰交友网看到的 |
|